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高网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8-08 17:22:47 【字体:

 

云自然资预〔2020〕20号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我厅受理了国高网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项目代码:2018-532923-02-01-002446,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是《国家公路网 》(2013-2030年)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G56)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云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地方高速公路网,改善地方公路网络结构,提高大理州、楚雄州干线公路网主骨架技术等级结构、满足交通发展需求、有效发挥高速公路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是滇西城市群中的骨架路网,为推动城市群间主要城市、城镇之间的城际联系,实现云南省城市空间开发战略布局,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提高运输效益,适应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和改善沿线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是新一轮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需要;有利于发展旅游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有利于边疆稳定,增强国防交通战略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应变能力。项目属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投资429.7594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涉及大理州大理市、祥云县;楚雄州禄丰县、牟定县、姚安县共两个地州一个市四个县。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444.2879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1412.1203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32.1676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91.8944公顷(耕地460.406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75.2350公顷),建设用地47.8608公顷,未利用地72.3651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楚雄州禄丰县境内总面积132.5479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124.8154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7.7325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8.4664公顷(耕地48.753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6.3854公顷),建设用地1.0195公顷,未利用地5.3295公顷;牟定县境内总面积326.1180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325.8474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0.2706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06.7914公顷(耕地140.863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9.2009公顷),建设用地7.3063公顷,未利用地11.7497公顷;姚安县境内总面积382.4960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382.4960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0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51.1310公顷(耕地125.508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25.1403公顷),建设用地11.8209公顷,未利用地19.5441公顷;大理州大理市境内总面积160.4551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136.9701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23.4850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04.2309公顷(耕地37.033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8.8340公顷),建设用地20.4831公顷,未利用地12.2561公顷;祥云县境内总面积442.6709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441.9914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0.6795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11.2747公顷(耕地108.2479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65.6744公顷),建设用地7.2310公顷,未利用地23.4857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不符合规划的部分用地情况〕该项目列入了禄丰县、牟定县、姚安县、祥云县、大理市调整完善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但因项目为线性工程,路线长、用地面积大、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密集,受到线路设计技术要求及地质地形等条件影响,无法避开沿线所有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涉及占用大理州(祥云县、大理市)和楚雄州(禄丰县、牟定县、姚安县)永久基本农田共175.2350公顷,已按照规定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对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可行性以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补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论证,已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该项目占用耕地460.4064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75.2350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我厅已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经过踏勘,认为项目用地选址比较合理,但存在用地规模偏大、占耕较大等问题,建议对用地方案进行调整优化。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建设单位对用地规模较大问题进行了局部优化,基本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同意通过踏勘论证。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国高网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本项目总用地规模1444.2879公顷,项目用地含主线(双四、双六)、连接线工程、现有高速增设立交工程。其中主线工程用地1230.2536公顷。连接线工程用地166.6554公顷,现有楚大增设立交工程用地47.3789公顷。

项目各功能分区面积为:主线路基用地623.0578公顷;连接线路基用地140.2374公顷;桥梁工程用地188.9355公顷;隧道工程用地20.2318 公顷;交叉工程用地411.0183公顷;沿线设施用地60.8071公顷。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本项目为Ⅲ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主线楚雄(广通)至大理(凤仪)段建设标准为高速双向六车道33.5米,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凤仪至江风寺段建设标准为高速双向四车道25.5米,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表

 

 

 

 

 

单位:公顷、公顷/千米、公顷/

功能分区

实际用地

国家指标

(实际用地-国家标准)

是否符合用地标准

单位用地

总用地(hm2

单位用地

总用地(hm2

主线

路基工程

六车道

路基工程(广通至凤仪)

7.3261

606.2365

8.4523

699.4278

-93.1913

符合

四车道

路基工程(凤仪至江风寺)

5.3742

16.8213

7.0305

22.0055

-5.1842

符合

路基工程 合计

 

623.0578

 

721.4333

-98.3755

 

桥梁工程

六车道

桥梁工程(广通至凤仪)

3.0218

174.9042

3.3500

193.8980

-18.9938

符合

四车道

桥梁工程(凤仪至江风寺)

1.5422

5.6907

2.4500

9.0405

-3.3498

符合

桥梁工程 合计

 

180.5949

 

202.9385

-22.3436

 

隧道工程

洞口仰坡(六车道)(特长、长、中隧道共26座(独立双洞、Ⅴ级围岩)

0.7095

18.4469

1.6247

42.2422

-23.7953

符合

洞口仰坡(四车道)(特长、长、中隧道共1座(独立双洞、Ⅴ级围岩)

0.6795

0.6795

1.4509

1.4509

-0.7714

符合

隧道工程仰坡 合计

 

19.1264

 

43.6931

-24.5667

 

六车道

隧道斜井

1.1054

1.1054

1.6247

1.6247

-0.5193

符合

隧道工程 合计

 

2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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