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重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11-23 10:34:14 【字体:

云自然资预〔2020〕52号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11日取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玉溪(红龙厂)至临沧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5〕240号),用地预审批复规模1150.47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综合考虑对地质、地形、地质灾害、城镇分布、隧道安全方面等,路线调整了局部并进行优化,导致路线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较预审路线均增加,项目重新申请用地预审,我厅受理了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重新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项目代码:2018-530823-48-01-034129,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基础〔2016〕2283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复初步设计(交公路函〔2017〕163号)。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防交通战略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临沧市临翔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总用地规模1362.61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287.8802公顷(耕地546.9928公顷,含基本农田390.6621公顷),建设用地22.9095公顷,未利用地51.823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玉溪市境内总用地面积63.1271公顷,其中农用地56.0225公顷(耕地30.4239公顷,含基本农田28.963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7.1046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其中,玉溪市新平县境内总用地面积63.1271公顷,其中农用地56.0225公顷(耕地30.4239公顷,含基本农田28.963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7.1046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普洱市境内总用地面积1026.4448公顷,其中农用地966.7644公顷(耕地394.1920公顷,含基本农田291.9825公顷),建设用地17.8918公顷,未利用地41.7886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其中,普洱市墨江县境内总用地面积249.8921公顷,其中农用地236.3337公顷(耕地98.4430公顷,含基本农田78.6658公顷),建设用地7.9322公顷,未利用地5.626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普洱市景东县境内总用地面积157.2062公顷,其中农用地144.4278公顷(耕地42.8898公顷,含基本农田33.1248公顷),建设用地3.8742公顷,未利用地8.904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普洱市镇沅县境内总用地面积619.3465公顷,其中农用地586.0029公顷(耕地252.8592公顷,含基本农田180.1919公顷),建设用地6.0854公顷,未利用地27.258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临沧市境内总用地面积273.0410公顷,其中农用地265.0933公顷(耕地122.3769公顷,含基本农田69.7158公顷),建设用地5.0177公顷,未利用地2.9300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其中,临沧市临翔区境内总用地面积273.0410公顷,农用地265.0933公顷(耕地122.3769公顷,含基本农田69.7158公顷),建设用地5.0177公顷,未利用地2.9300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已列入玉溪市新平县、普洱市墨江县、普洱市镇沅县、普洱市景东县、临沧市临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涉及占用玉溪市新平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28.9638公顷,普洱市墨江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78.6658公顷,普洱市镇沅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180.1919公顷,普洱市景东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33.1248公顷,临沧市临翔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69.7158公顷,相关县(市、区)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并通过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该项目占用耕地546.9928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90.6621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我厅已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经过踏勘,认为项目用地选址比较合理,但存在用地规模偏大、占耕较大等问题,建议对用地方案进行调整优化。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建设单位对用地规模较大问题进行了局部优化,基本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365.76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362.6129公顷,原有道路建设用地3.1496公顷,权利人发生变更);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路基工程用地577.8687公顷(指标控制面积 627.0938公顷),桥梁用地240.0796公顷(指标控制面积 244.7847公顷),隧道工程用地24.3669公顷(指标控制面积 51.9102公顷),交叉工程用地350.5566公顷(指标控制面积 400.5500公顷),沿线设施工程74.4023公顷(指标控制面积111.0262公顷),连接线工程用地98.4884公顷(指标控制面积 133.9744 公顷)。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规定。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本各功能区用地规模基本合理,用地符合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要求。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厅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临沧市临翔区、镇沅县、墨江县、景东县、新平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公开版(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叠加,经查询分析,该项目占用临翔区生态红线保护面积1.6139公顷,占用镇沅县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38.9770公顷,占用墨江县生态红线保护面积6.9946公顷,景东县、新平县不涉及压占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已按规定编制《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已通过我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省人民政府意见。该项目均不压占三个州市五个县(区)各级自然保护区。

本项目属于重新预审,该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确定的项目选址、功能分区、用地规模,于2015年11月11日取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玉溪(红龙厂)至临沧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5〕240号)。因项目实际起点调整为墨江县碧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283号),项目名称核定为“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由于项目调整设计,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超过用地预审范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相关要求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重新用地预审。

七、小结

综上所述,我厅拟同意该项目用地。现将我厅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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