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水机场至双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意见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11-23 13:32:17 【字体:

云自然资预〔2020〕27号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我厅受理了长水机场至双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项目代码:2018-530229-50-03-016334。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云办通[2020]19号)。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发改重点[2019]446号)。项目应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该项目的建设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加密滇中路网的要求,项目的建成能使昆明机场高速、沪昆、渝(嵩)昆高速及在建机场北高速形成高速闭合环线。也是衔接云南滇西、滇西北、滇东北及昆明中心城区西片区、北片区及滇中新区进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最便捷快速通道。有利于形成快速、便捷的区域高速路网,推动人流物流高效顺畅,充分发挥滇中城市群引擎辐射带动作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拟投资35.79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和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为76.0587公顷,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66.7127公顷(耕地13.763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8.6189公顷),建设用地7.3762公顷,未利用地1.9698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其中占用官渡区总用地面积29.149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24.3054公顷(耕地4.769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0953公顷),建设用地4.4619公顷,未利用地0.3826公顷;占用盘龙区双龙街道土地面积为46.908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42.4073公顷(耕地8.994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7.5236公顷),建设用地2.9143公顷,未利用地1.587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不符合规划的部分用地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及《盘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但全线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6189公顷,其中占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永久基本农田1.0953公顷,占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永久基本农田7.5236公顷。官渡区、盘龙区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材料齐备,并完成了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该项目占用耕地13.7634公顷,占用基本农田8.6189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我厅已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经过踏勘,认为项目建设方案比较合理,但存在比选方案单一、位置不合理的问题,应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等质等量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调整后的方案减少了用地规模和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长水机场至双龙高速公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全线长10.732公里,用地总规模为85.8126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76.0587公顷,存量道路建设用地9.7539公顷,原有产权人发生变更。)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路基工程拟用地面积为32.3329公顷,其中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拟用地面积为7.7526公顷,盘龙区拟用地面积为24.5803公顷;桥梁工程拟用地面积为27.3681公顷,其中官渡区拟用地面积为19.0643公顷,盘龙区拟用地面积为8.3038公顷;交叉工程拟用地面积为21.0893公顷,其中官渡区占3.8000公顷,盘龙区占17.2893公顷;收费站广场拟用地面积2.9365公顷,全部位于官渡区;养护工区拟用地面积2.0858公顷(收费站管理中心、养护工区、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建1处),全部位于官渡区。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根据可研交通量预测结果,本段公路拟定全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情况、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拟建项目路线所经地区属山岭重丘区(Ⅲ类地区),推荐方案主线全长约10.732km,路基宽33.5m。参照国家公路建设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全线拟占用土地共计 85.8126 公顷,根据建标〔2011〕124 号《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所计算出的平均每公里占地指标为7.9960 公顷/公里,低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 号)中总体指标Ⅲ类地区高速公路(六车道)的用地参考值 8.8994 公顷/公里,拟用地规模总面积比用地指标节约 9.6957 公顷,符合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项目分项指标分为道路主线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几个部分进行分项指标控制。功能分项指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表情况

单位:千米、公顷、公顷/千米、公顷/处

符合

功能分区

类别

实际用地

国家标准

指标对比情况

是否符合

备注

数量

用地面积

单位

用地

单位

用地

总用地

(实际用地-国家标准)

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

主线

路基工程

6.295

32.3329

5.1363

8.4523

53.2072

-20.8743

符合

桥梁工程

桥梁(整体式)

4.437

27.3681

6.1682

——

28.4875

-1.1194

符合

桥梁(分离式)

0

--

--

--

--

--

--

交叉工程

哨上立交

1处

17.2893

17.2893

62.5499

62.5499

-45.2606

符合

呈黄立交-本次补建

(呈黄立交)

1处

3.8000(46.9071)

3.8000(46.9071)

56.6667

56.6667

-52.8667

(-9.7596)

符合

沿线设施

收费设施

1处

2.9365

2.9365

6.6746

6.6746

-3.7381

符合

收费站管理中心

1处

0.6500

0.6500

1.5333

1.5333

-0.8833

符合

养护工区

1处

0.8500

0.8500

2.5333

2.5333

-1.6833

符合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

1处

0.5858

0.5858

1.7333

1.7333

-1.1475

符合

总体指标

高速公路

10.732

85.8126

7.9960

8.8994

95.5083

-9.6957

符合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厅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项目属于初次预审,未动工建设,不属于违法用地。

项目未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占用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级自然保护区。

七、小结

综上所述,我厅拟同意该项目用地。现将我厅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雨  0871-6574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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