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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18—2035)》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来源: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发布时间: 【字体:

《抚仙湖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规划》)于20191219日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41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玉政复〔202010号)。

《规划》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抚仙湖流域空间管控,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谋划产业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规划》以抚仙湖长期保持I类水质为标准,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环评为依据,科学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以打造“三个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严格把控项目开发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径流区内总人口规模2035年控制在30万以内,径流区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0平方公里;贯彻落实“湖边做减法、城镇做加法”的管控要求,构建“一城三镇八村”城乡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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