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自查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监管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工作。
一、开展2月27日前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自检自查工作。截至2020年2月27日,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监管行业企业复工复产42家,其中:芒市13家、瑞丽市7家、梁河县6家、盈江县1家、陇川县15家,复工复产的企业均积极采取采取防控措施。
二、持续开展2月27日后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自检自查工作。建立周报制度,于复工后1周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自检自查工作,并将督促企业将自检自查报告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对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的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复工复产的监管行业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