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认真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力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任务。
《计划》全面概括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然保护地矿业权清理整治、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执法监察、不动产统一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等10个方面的内容,为下一步开展自然资源工作规划了蓝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计划》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成立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科室、中心合力推进。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中心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明确责任人、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完善监管考评机制,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抓得紧、落实好的单位和科室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科室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