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改革攻坚年”主题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做好《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协调推动滇中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强化科学监测预警预判,提高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认真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牛栏江流域、螳螂川-普渡河流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劣V类断面整治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认真组织实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持续抓好生态创建、绿色创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竞争力。履行好昆明市COP15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
强化环境督察执法——
强化环境督察执法方面,昆明市加快督察问题整改,完善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检查工作机制,强化细化验收“销号”管理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和交办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进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工作重点,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规范环境监管行为。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加强对污染源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增强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突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级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改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办理力度、提升处置效果。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守牢环境质量底线。全面贯彻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稳步推进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环境质量、污染源执法、应急监测能力。
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做好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和应用,建设环境保护大数据,推动监测数据、污染源管理数据互联共享,逐步实现“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转变。加强环境科研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共享的环境科研协作体系。加强高层次环境科研人才的引进,大力开展环境基础研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统筹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建立完善轮岗交流制度,推动干部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横向、纵向轮岗交流。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推动“互联网+党建”全覆盖,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