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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项举措着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5-09 11:39:57 【字体:

 

疫情发生以来,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染和蔓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众志成城,上下一心,筑牢疫情“防火墙”,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职责。1月25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研究部署,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月2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2020年第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防控措施。二是要合理安排2020年春节收假上班后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提倡网上办公、居家网上办公,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取消会议等活动,有公休假的职工可先休假后补办有关手续,新引进人员暂缓报到,职工食堂暂停供餐办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三是要按照“依法科学、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假期外出、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收假前14天内去过湖北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进行登记,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规定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要加强办公区、家属区、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杀,强化内部人员监测及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及来往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应予以劝阻。

(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2月7日,为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方案细化了职责分工、防控措施、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的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

(一)利用视频会议,强化干部职工宣传教育。2月2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第2次党组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的系列文件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2月11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第2次周例会,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2月27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以视频方式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二)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根据州委宣传部《关于开通新媒体平台账号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通“头条号”“抖音账号”“快手账号”,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多条,二楼电子显示大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指南,制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展板,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疫情防控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尽责履职,着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人员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在食堂、大门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单位大院、食堂的人员一律检查体温,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并及时报送所在社区。二是根据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出”“入”单位扫描制度,凡是出入单位办公楼、大院的人员一律扫描。三是推荐使用“动态健康码”。通过微信、qq等网络渠道,加强使用“动态健康码”的宣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使用“动态健康码”。四是建立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干部职工每日体温数据、是否存在咳嗽等情况,以及“动态健康码”颜色等进行统计,发现异常及时报送社区等有关部门。

(二)加强物资管理,保障疫情防护物资。一是严格执行公职人员不允许佩戴N95口罩的规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职工无出现佩戴N95口罩的情况。二是严格口罩分配管理,鼓励不下社区、不出差等人员重复使用口罩。三是根据州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加强消毒液、口罩需求量的统计,上报购买酒精100L,其中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求量50L(个人自费购买),赠送丙午社区20L、芒市中山乡黄家寨村委会10L,单位自用20L。四是组织干部职工自愿参加州委组织部、州妇联、州红十字会组织的疫情防控捐款活动。

(三)加强下沉管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引导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工作的通知》(德疫指发〔2020〕27号)要求,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同志下沉一线开展工作。一是主动到社区报到。2月7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同志带领党员同志到芒市丙午社区报到,及时了解社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向社区提供《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职党员下沉一线工作人员名单》,每天2名在职党员同志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主动与挂钩村组对接联系。1月31日,2名扶贫工作队员及时下沉到挂钩村—芒市中山乡黄家寨村委会,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在外地务工、出行等返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情况,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每户群众。同时,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与建档立卡户联系对接,了解春节期间生产生活、外出及接触外来人员及健康状况,并劝导其减少串门、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拒绝谣言、科学就医。配合所在村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主动与挂钩企业—陇川扬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接联系,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经了解未有异常情况,要求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企业自检自查。根据《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自查工作的通知》(德疫指办发〔2020〕91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文件转发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扎实开展监管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工作。一是开展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自检自查工作。截至2020年2月27日,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监管行业企业复工复产42家,其中:芒市13家、瑞丽市7家、梁河县6家、盈江县1家、陇川县15家,复工复产的企业均积极采取防控措施。二是建立周报制度,于复工后1周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自检自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将自检自查报告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三是督促指导复工复产的监管行业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五)加强资料收集,规范疫情防控档案管理。根据《德宏州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州自然和规划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将指定兼职档案员,通过电话、办公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档案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州局各科室、中心,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工作与疫情防控、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真实客观地反映疫情防控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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