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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扎实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5-11 10:04:11 【字体:

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德宏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提升征地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德宏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及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信息、补偿登记表、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请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一书三方案”(或“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准文件、土地征收公告。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信息应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公开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三类。

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征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录入征地信息、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征地信息和漏报、瞒报用地项目报批前征地信息的,在初审阶段不予受理相关项目报件;省级征地批准文件公开30日内,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开征地审查报批信息和批后组织实施信息的,将关闭涉及县市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上录入新信息的权限,并对录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涉密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发生涉密信息泄密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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