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3-16 09:33: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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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1号)、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7号)精神组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州(市)、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厅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请示报告。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选派136名处、厅级干部参加省级集中培训班,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6场次。作为省委宣讲团成员,厅主要领导深入自然资源、住建等系统进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年内共召开党组会43次、厅务会13次。坚持好干部标准,年内提拔任用处级干部25名,向省委推荐使用4名领导干部,向州(市)委推荐使用10名处级干部。抓实机关党建,制定厅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党内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厅直属78个党支部全部实现达标创建目标,共推选“模范机关流动红旗”18个,“模范机关之星”59人次,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4名。

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厅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启动系统内首次政治巡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排查规划管理、生态红线划定、矿政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廉政风险点。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征地过程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人多证”专项清理,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大批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省地矿局、省有色局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及时督促有关州(市)局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蹲点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截止年底全系统2020年88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下降35%。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控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厅党组会议有5次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本领域国家安全形势,上报的风险研判报告2次被中央国安办采用。加强保密工作,全面启动安可系统替代工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涉密和敏感信息排查,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统筹安排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平安云南建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处置、化解信访积案4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23件,厅级干部接访下访13次、接待群众13批27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2件次。

2.坚持以知促行,切实担当起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时代使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8476个,分解至县(区)后项目总数为18014个,其中已保障9531个、未报批2013个、项目建设地点未确定或项目业主不明确暂时无法保障的6393个。全省共批准征转用地360件31.07万亩。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2020年国家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单列下达云南省88个贫困县计划和国务院大督查奖励计划合计5.48万亩,全年全省使用核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4.78万亩。积极争取增减挂钩跨省流转节余指标3.21万亩,交易金额96.3亿元。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全省2020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92万亩,处置率31.59%,处置率排全国第2位,处置闲置土地5.65万亩,处置率62.12%,处置率排全国第4位,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15%处置任务。优化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研究出台“点供”用地政策,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点状”供地方式,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半山酒店项目建设。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84个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共落实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72万亩、水田规模指标4.10万亩、粮食产能指标6622.34万公斤。

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四早”要求。召开2次厅党组会研究防控措施,加强对办公楼、电梯间、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落实防控经费,组织党员自愿捐款20.79万元。优化服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自然资源系统推进复工复产系列制度措施。推进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矿业权审批登记网上办理占办件事项比例92%;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测绘资质等全过程“不见面”办理。

三是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最美丽省份建设。开展“三线”评估调整和划定工作,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从11.8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1.87万平方公里,调整后各类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为全省“十四五”重点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需求用地预留了发展空间。着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指导昆明市、大理州及涉湖市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完成金沙江及赤水河沿岸10公里范围内380座废弃露天矿山2万余亩生态修复任务。实施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乌蒙山贫困地区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省实施了28个绿色矿山试点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1亿元,组织实施50个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在灾害发生数量同比增加221.55%状态下,人员死亡和失踪减少5人。

四是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并被国务院三调办通报为全国进展较好的地区。启动云南省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创新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全国率先研发并运用“云宅调”微信小程序快速采集农村不动产信息,2020年底如期完成农村宅基地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的目标。全省108个县市区实现“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平均压缩到4.63天及1.81天。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试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测绘地理信息和公益性地质调查支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着力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全力以赴组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耕化”和粮田“非粮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通报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五是推进自然资源重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夯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不动产登记和抵押平均办理时间分别为3.79天和1.88天,较去年减少3.16天和0.91天,提前完成国务院下达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国首创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严管严控协议出让。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形成了覆盖全省含2332个图层、1.6亿个要素的自然资源数据体系与“一张图”。自然资源“数字国土”“数字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征地信息732、发布矿业权审批结果616项,办理依申请公开145件,按时办结率100%。召开10多场新闻发布会,解读自然资源新政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完成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9件、省政协提案3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和云南省水资源事务调查中心;其他20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云南省地质调查局(本级)、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云南省测绘工程院、云南省遥感中心、云南省地图院、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云南省测绘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9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92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760.00人。其中:离休13人,退休747人。

实有车辆编制99辆,在编实有车辆104辆。

在编实有车辆比车辆编制数多5辆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16年公车改革要求,交省公车平台保管3辆;二是待报废车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3,67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63.62万元,占总收入的76.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35.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经营收入16,049.29万元,占总收入的21.78%;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1.39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对比收入决算数增加385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61.8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05.25万元,经营收入减少6,347.5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557.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中央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修复力度,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大幅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二是受疫情影响,我厅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和参与社会招标项目比上年减少,收入相应减少;三是上级部门及省级部门横向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9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8.02万元,占总支出的19.46%;项目支出43,650.83万元,占总支出的5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7,485.68万元,占总支出的23.04%。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8,5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43.65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011.5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2,043.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出差、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和省对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等重点领域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68.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8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5%。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离人员比上年增多,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298.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相关公务活动特别是到异地开展工作减少,各项公用支出减少;二是我厅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认真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精神,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为落实党中央要求,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多种节能减排、增效节支措施,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5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3,011.5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中央和省对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等重点领域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6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6%。与上年对比增加12,370.89,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对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等重点领域投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厅机关安可替代工程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一是重点对燕山期斑岩带的成岩成矿时空规律开展研究,构建燕山期斑岩Mo.Cu矿床的成矿系统模式,为地质找矿与成矿预测提供理论依据;二是研究格咱岛弧成矿带斑岩Cu.Mo.Au成矿系统构造.岩浆作用与成矿事件的耦合机制,揭示成矿系统发育的深部地球动力学过程;三是通过三期构造.岩浆.成矿作用的对比研究和多期复合典型矿床的解剖,探索叠加成矿作用形成过程和控制要素,揭示Cu.Mo.Au多期复合成矿规律,建立复合成矿模式。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380.8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和保障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共计284.3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省本级城乡统筹转户工作产生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8,31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城乡规划、土地整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勘查、基础测绘、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36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2%。一是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督查检查、巡查排查、应急调查、宣传培训、气象风险预警等常规性技术支撑工作工作;二是做好德钦县县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技术论证,拟搬迁场自然资源条件论证,德钦县县城及重点区调查与监测预警方案等技术支撑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好37个重点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四是对2020年度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运维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在我省实施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好全省包括怒江、临沧地区14条泥石流沟的专业监测预警和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工作。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1.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00万元,完成预算的5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0.0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0.3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横向和纵向公务活动主要采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交流方式,减少出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开支,特别因公出国经费,全年除产生一笔上年的签证费外,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0.32万元,下降2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2.36万元,下降99.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10万元,下降1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36.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横向和纵向公务活动主要采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交流方式,减少出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开支,特别因公出国经费,全年除产生一笔上年的签证费外,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4万元,占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35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占0.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疫情影响我厅未安排出国出境,只是支付了一人的签证费0.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7辆。主要用于到州市县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检查、调研、项目探勘、验收、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部有关部门来厅检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节地评价、涉密敏感信息排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工作;成都督察局对涉地涉矿、生态修复调研、督察;财政部、贵州、四川、河北、河南、北京、西藏等省市自然资源系统人员来我厅考察调研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信访工作、生态修复、测绘规划编制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6.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受疫情影响,相关公务活动特别是到异地开展工作减少,如差旅、会议、培训等公用支出减少;二是我厅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多种节能减排、增效节支措施,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产生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租赁、劳务、物业管理、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资产总额146,98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453.55万元,固定资产13,124.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24.12万元,无形资产3,895.5万元,其他资产1,587.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2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0.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6.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79项,账面原值3,745.3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68万元;出租房屋1,740.68平方米,账面原值1,216.3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9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3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27.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6年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将超编3辆车辆交由省公车平台使用管理,资产任归我厅名下,使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如保险、车船使用税等一切费用由公车平台承担。

(二)本年资产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个矿山本因分10期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约3亿元,在今年底一次性缴纳完毕,因国库关库,故当年未缴库,2021年初已全部缴入国库。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点供”用地政策:主要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据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供应和开发的用地方式。

“点状”供地方式:是相对传统的“片状供地”而言。在一大片乡村土地上,散点状供给建设用地;其它周边用地则不征转为建设用地,可以通过租赁获得。(通俗说:建多少征多少,环境等配套用地不用征)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金融系统部门的互联直通,群众在银行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抵押类业务的办理效率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

 

附件: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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