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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何汝利赴楚雄州调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7-26 17:25:21 【字体:

6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何汝利同志率生态修复处相关同志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调研。

根据省环保督察办移交转办单,有群众反映禄丰市和平镇杨柳湾村附近采石场造成的扬尘、雨污影响了农作物种植和周边住户饮用水井使用。作为牵头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何汝利同志作为责任领导,并将其列入全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何汝利同志首先前往信访举报问题涉及采石场现场察看,了解到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禄丰市政府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已要求采石企业强化洒水降尘及物料覆盖,有效降尘和抑尘。

何汝利同志还深入信访举报地杨柳湾村走访村民群众,入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群众意见。目前,禄丰市政府和村委会已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抽干井水并进行消毒处理、在水井旁设置“农业生产灌溉用水、禁止人畜饮用”标志牌并将村组人畜饮水纳入集镇供水计划实现村民家家通自来水。同时,清理并外运村内现存裸露垃圾、配备放置了4个垃圾收集箱并落实保洁员,保持村容村貌干净卫生。

何汝利同志现场主持召开座谈会,邀请村民代表参加,与村民共同听取禄丰市整改方案思路,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何汝利同志对楚雄州委、州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的阶段性整改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二是要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四是要加强监管,跟踪问效。五是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兼顾,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六是要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老百姓满意,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七是要完善手续程序,切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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