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7-18 09:59:02 【字体:

杨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的建议》(第JY10001305011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省自然资源厅历来高度重视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平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全力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

一是为保障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4月6日印发了《关于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1〕228号),预下达了各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作为各州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分解下达县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参考。目前国家尚未正式下达我省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下步若国家追加我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将充分考虑红河州的实际需求,并指导红河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及金平县实际,将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下达给金平县。

二是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红河州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低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指导红河州及金平县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重点项目。

三是针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直接使用国家配置的计划指标。针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以及城镇村批次用地,实施计划指标配置与存量土地处置相挂钩,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计划指标。配置计划指标不得突破核定量。

四是省自然资源厅已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括金平县)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专项指标不得挪用,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红河州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五是通过深入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金平县2021-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总数共94个,乡村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乡村振兴的合理发展空间、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等方面将通过村庄规划予以落实。

二、积极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

一是出台衔接政策。通过《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云办发〔2021〕9号)《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农规划〔2021〕6号)等文件,指导各脱贫县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规划。通过《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

二是狠抓产业长期培育。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把做特“绿色食品牌”和产业帮扶紧密结合,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指导金平县特色产业品牌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三是优化利益联结方式。坚持开发式帮扶,组织线上开发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引导推动金平县建立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形成企业、合作社和脱贫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不断提高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

四是健全科技服务机制。聚焦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需求,市县遴选576名产业技术指导专家,组建143个产业专家小组,加强产业技术指导服务,为脱贫户提供产业技术指导,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指导金平县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育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农业技术服务供给和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规划局冯雪,0871-6574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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