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玉兰厅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介绍简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流程、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等工作情况,展现省自然资源厅多措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中国商报记者:请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在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陈俊: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是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积极构建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大数据服务体系,推进矿产资源“一张图”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线运行“云南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预查询系统”,实现“网上查询”、3个工作日内即可反馈查询结果,为建设单位查询、调整优化项目选址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将不跨州、市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下放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采取“容缺办理”“政府承诺”等方式,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的有机衔接,提前介入用地预审,实行“多部门多专业”联合踏勘选址论证,保障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四是简化审批流程。逐步推行建立全省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制度,加快推进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自贸试验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评估14个特定区域,将不再对其中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单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谢谢。
中国网记者:近期,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要求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请问,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如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我省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陈俊: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做好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努力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牵头推进我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部门联动,规范管理。今年3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部署推进我省“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首先,强调突出“提升效率、减轻负担”原则。要求各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完成区域评价,包括区域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保护等评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其次,《通知》还对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作出规定。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制定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单位能耗、容积率等5项控制性指标,要求用地企业须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后方可开展设计施工,切实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最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建立监测核查机制,对企业的投资协议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试点先行,引领示范。目前,全省选取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等条件具备的开发区作为试点,各地均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我们了解到,红河州政府印发了《红河州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在多部门大力支持下,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完成了蒙自经开区规划范围内9项区域评估,于12月8日,也就是昨天,完成了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地块“标准地”出让,这也是我省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三、逐步完善,全面推广。根据工作安排,省自然资源厅牵头11家省直部门建立了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机制,与相关省级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标准地”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加强对全省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支持。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地”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省自然资源厅已牵头草拟了《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重点对5个主干性控制指标和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明确,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近期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印发,更好的指导全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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