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1-20 17:09:00 【字体:

第一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1号)、《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7号)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州(市)、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设22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省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自然资源权益处、国土空间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耕地保护监督处、矿业权管理处、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执法监督局、财务处、监督协调处)和2个工作部门(分别是: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厅长1名(兼任云南省自然资源总督查),副厅长5名(云南省自然资源副总督查、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厅长兼任),正处级领导职数28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云南省自然资源督查员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所属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加挂云南省地质资料馆牌子);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

3.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5.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加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牌子);

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7.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国际)矿业交易中心牌子);

8.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

9.云南省水资源事务调查中心;

10.云南省测绘工程院;

11.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

12.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加挂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牌子);

13.云南省遥感中心;

14.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15.云南省地图院

16.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含其所属事业单位25个);

17.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含其所属事业单位15个);

18.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含其所属事业单位4个)。

其中,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预算单列,未纳入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从政治角度和高度去思考和把握业务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尽快形成规划成果,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序推进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工作,全面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城市设计融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和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成果质量。加快完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推进耕地和粮食安全考核,督促存在耕地缺口的州市缴纳补偿费用或补齐缺口。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持续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启动新一轮垦造耕地三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强化耕地进出平衡动态监管,持续优化全省耕地空间布局。持续巩固“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及高尔夫球场清理等专项整治成果,杜绝问题反弹回潮。用好用足“五项机制”,坚决遏制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4.持续强化要素支撑。全力保障“重中之重”项目和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争取国家下放我省建设用地审批权,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总结固化“百日攻坚”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在全省开发区有序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5.持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抓紧实施《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用地指标需求。推进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建设,上线运行交易服务系统,持续抓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公示地价体系,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全覆盖。

6.持续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稳步提升铜、铁、铝、磷、硅石等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储量。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常态化配合煤矿增产增供,加快“矿业权数据一张图”建设。启动实施全省非煤矿山矿业权专项整治,全力推动非煤矿山规范、安全、有序、绿色发展,切实提升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完善程序、方法和评价标准,有序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健全完善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准确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家底。持续推进矿产卫片执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加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

7.持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组织实施好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善相关程序和评价标准,有序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有序推进德钦、大关等重点区域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继续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加强双控试点县经验总结,选择重点区域、典型县域开展“网格巡查员+监测设备+气象风险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控,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空间识别与现场核查,强化值班值守、预警响应、技术支撑的督导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8.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印发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动州县高质量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协助指导大理州高效推动洱海山水项目,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强化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运用,因地制宜发挥要素保障作用。积极申报全国历史遗留矿山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好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压实各类责任主体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9.持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推广农村不动产登记核验模式,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继续配合做好“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完善用地手续,加快对具备办证条件的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7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9人,其中:行政编制17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16人。在职实有1,1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6人。

离退休人员810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796人。

车辆编制136辆,实有车辆9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4,375,47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012,175.8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76,058,797.78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5,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26,8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522,7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2年1,042,488,900.00元增加21,886,573.60元,增加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较2022年858,872,900.00元减少71,860,724.18元,减少8.37%,事业收入较2022年183,137,900.00元增加92,920,897.78元,增加50.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2022年0.00元增加155,000.00元,增加100%,其他收入较2022年478,100.00元增加148,700.00元,增加31.10%,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金额较2022年减少;(2)经单位测算,2023年承接的地质调查、勘查及测绘服务等事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较2022年变动幅度较大,是由于根据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收入进行了分类调整;(4)其他收入为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具体是非本级拨付的科研补助资金较2022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7,012,175.82元,其中:本年收入675,321,585.31元,上年结转收入111,690,590.5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5,321,585.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858,872,900.00元减少71,860,724.18元,减少8.37%,其中:本年收入较2022年663,326,600.00元增加11,994,985.31元,增加1.81%,上年结转收入较2022年195,546,300.00元减少83,855,709.49元,减少42.88%,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人员变动,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2)2022年我厅高度重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预警,二是加强调度分析,三是高位推动预算执行,四是落细落实加快执行。在多措并施下,全厅机关及二、三级预算单位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重视程度,加快了2022年预算项目执行进度,2023年结转金额较2022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4,375,473.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7,012,175.82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14,720.95元,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198,639,700.00元增加22,675,020.95元,增加11.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录用引起工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职务职级晋升;三是增加通过非税收入安排的部分事业单位的政策内绩效工资缺口及野外津贴项目有所增加;四是2023年起外聘人员工资单列,纳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65,697,454.87元,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464,686,900.00元增加101,010,554.87元,增加17.8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纳入项目支出统计范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4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年度运维项目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专项基础科研44,400.00元,主要用于基础研究计划专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54,4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5,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3,98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24,409.74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64,868.49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的职工职业年金记实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71,668.43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厅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00,722.94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厅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82,965.96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7,79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资源勘探开发-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172,517,100.00元,主要用于省地勘基金资源勘探开发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47,621,377.45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机关服务2,972,191.69元,主要用于为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和各类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54,235,081.65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云南省矿产规划及矿业权信息公示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76,160,738.6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云南省土地储备信息化监测监管、云南省卫片执法省级技术支持等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1,349,6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资料及国土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7,023,234.00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80,692,033.34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321,766.00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政策及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4,784,294.05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调查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7,908,955.14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出6,926,785.00元,主要用于地勘基金周转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48,908,287.05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地理国情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天地图云南数据处理整合更新等专项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94,778,438.60元,主要用于厅属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4,898,449.27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622,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平台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383,633.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63,477,205.42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391,097.53元,主要用于重要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的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逐步解决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存在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周边居民人居环境,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197,593,870.00元,主要用于由省级统筹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系统平台建设、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等。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厅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方面的支出为0。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178,3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州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经费,包括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云南省内实际开采矿山状况(合法、违法、伪变化),检查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总结分析等各个工作环节,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卫片检查工作。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典型标准,对2022年度全省129个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情况开展评选,评选出一定比例数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县份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各地工作积极性,全面推动2023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全面提升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新农村,构建农村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7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306,986.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76,32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7,530,665.27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9,985.83元,较上年减少266,514.17元,下降8.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60,975.00元,较上年减少185,225.00元,下降21.89%,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1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出国人选,不搞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定周期出国次数的限制规定;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统筹管理,确保经费开支只减不增。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加1.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9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严格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但2023年起,厅属事业单位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该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纳入统计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97,010.83元,较上年减少83,289.17元,下降3.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7,010.83元,较上年减少83,289.17,下降3.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1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申报的项目中,云南省地勘基金项目纳入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

2023年省地勘基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我省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年度工作任务分为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地质科研三类。2023年度计划实施子项目48个,其中:基础地质调查类项目6个、矿产勘查类项目34个、地质科研类项目8个。通过2023年度实施48个资质项目,预期实现以下目标:其中勘查类项目预期提交锂、锗、金、钛、锡、钨、锰、铁、磷、煤、铅锌、铝土、稀土15个矿种提交资源量、矿产地或找矿靶区。详情如下:提交锂矿资源量2万吨,找矿靶区1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锗矿找矿靶区2个;金矿资源量300千克,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2处;钛矿资源量700万吨;锡矿资源量3000吨,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1处;钨矿资源量7000吨;锰矿资源量99万吨;铁矿资源量200万吨,找矿靶区1处;磷矿资源量11亿吨;煤矿资源量1.45亿吨;铝土矿资源量500万吨;铜矿资源量4万吨,找矿靶区4处;石英砂硅质原料5千万吨;稀土氧化物资源量2.5万吨,找矿靶区2-3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项目提交8个标准国家图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2个标准国家图幅矿产地质调查报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78,139.07元,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9,961,300.00元增加116,839.07元,减少3.92%,主要原因分析: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尽量精简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但2023年机动经费较2022年增加2,190,000元,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省自然资源厅“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室及办公设备日常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尽量精简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资产总额1,114,710,653.07元,其中,流动资产815,476,005.33元,固定资产153,788,36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745,250.00元,无形资产114,466,867.90元,其他资产19,234,165.0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785,968.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30,036.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10项,账面原值19,775,934.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52.00元;资产使用收入331,661.85元,其中出租资产496.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31,661.85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省自然资源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

省自然资源厅截至2023年预算编制期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附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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