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8-17 20:13: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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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1号)、《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7号)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州(市)、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的工作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63项、中心组学习11次。从严履行治党主体责任,制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巡察工作职责和成果运用等制度,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省主要领导“双责”审计反馈问题深入整改,对7个厅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2021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5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0个,长期坚持6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制度,制定22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举措,细化30项矿产资源领域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组织7个“清廉自然”专项行动,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1093个、制定防控措施1302条,开展纪律监督检查30次,提醒谈话50余次,严肃处分干部12人。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大力实施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已完成垦造水田24.29万亩,占垦造任务总数的81%。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将7858.46万亩耕地、5731.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实到地块、图斑。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双平衡”制度,全省现有耕地面积8075.21万亩、较2020年增加近8.33万亩,粮食安全“压舱石”更加稳固。对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全程监管。以“五项机制”为抓手,铁腕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上报情况全国排名第一。

3.统筹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科学划定并启用“三区三线”,强化坝区耕地保护,全国首创提出“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特殊管控指标,确保“良田沃土”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35万平方公里,全国排名第8;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强省会、建设副中心城市战略,倾斜支持昆明、曲靖等重点地区;充分衔接交通、能源等6类、44个专项规划成果,将10628个重大建设项目上图入库。以“三区三线”为核心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省规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滇中城市群、高黎贡山地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等专项规划编制有序推进。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5507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4.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力打好土地要素保障攻坚战,将全省综合交通、新能源等20类、8154个重点建设项目分类梳理入库,实时跟踪用地保障情况;组建踏勘选址、成片开发、用地审批3个工作专班,创新实行用地报件随到随审、容缺审查、预先审查制度;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变分步审查为集中会审、变分级审查为联合会审;赴昆明、曲靖、文山等地一线服务、现场审批;派出专家、志愿者等120余人深入县区实地指导,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全省批准征转用地26.06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8.18万亩,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魏桥集团红河州绿色铝产业项目为自然资源部用地报批新规定实施后,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工业项目批次用地。

5.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出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11万亩、闲置土地4.66万亩,预计产生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3.52万亩。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在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工业园区等地公开挂牌出让。审慎稳妥选取14个县(市、区)作为拟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实地调研玉溪市峨山县、红塔区两地入市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

6.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面完成12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新部署实施44县(市、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制度,继续强化群专结合监测预警,新建普适性监测站点1900处。持续推进隐患综合遥感空间识别,在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以乡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巩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圆满完成贡山“4·02”、丘北“5·27”等突发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0起,紧急转移人员483人,避免经济损失2450万元。

7.认真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全国首批发布实施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指导。切实做好2022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各项工作。完成绿色矿山“回头看”,开展2022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遴选,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好矿业权清理处置“攻坚战”,注销矿业权1095个。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办理采矿权46个、探矿权21个,妥善化解生态保护、权益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等矛盾。向自然资源部报送锂矿探矿权出让区块建议,启动昭通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探矿权出让,省级首次负责油气类矿业权出让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战略性及优势矿产找矿行动,支撑全省产业布局及资源基地建设。做好72个矿种、1850个矿区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现“全区域、全矿种、全覆盖”。全面完成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第一、二阶段工作,排查金矿矿业权671个、矿井(硐)点位1058个。

8.加快办理惠民实事。盘活全省涉及自然资源的全部55个烂尾楼清理整治项目。实施弹性年期出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有效供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9.33亿元,助企纾困稳就业。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动态清零行动“应登尽登”,为141.84万户(套)解决了“登记难”“办证难”问题,按项目(小区)化解率达99.34%,居全国前列。依法清理历年欠缴的征地补偿费6.32亿元。

9.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正按程序报请省规委会审议。洱海山水项目在2022年国家级竞争性审查中以全国第二名的成绩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实施的青藏高原东南缘、赤水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已完成省级核验,省级资金7714万元支持实施的滇东南石漠化生态脆弱区及高黎贡山重要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全面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开展“两湖两县”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编制完成《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发布7个生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自然资源权益处、国土空间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耕地保护监督处、矿业权管理处、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执法监督局、财务处、监督协调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二、三级单位20个,分别是:

1.云南省水资源事务调查中心(参公)

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7.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8.云南省地质调查局(本级)

9.云南省地质调查院

10.云南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

11.云南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研究院

12.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13.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14.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

15.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

16.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7.云南省测绘工程院

18.云南省遥感中心

19.云南省地图院

20.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分别是:

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行政)

2.云南省水资源事务调查中心(参公)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

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8.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9.云南省地质调查局(本级)

10.云南省地质调查院

11.云南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

12.云南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研究院

13.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14.云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15.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

16.云南省测绘产品检测站

17.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云南省测绘工程院

19.云南省遥感中心

20云南省地图院

21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9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9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2人(离休1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5人(离休0人,退休785人)。

实有车辆编制92辆,在编实有车辆95辆。

在编实有车辆比车辆编制数多3辆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6年公车改革要求,交省公车平台保管3辆,资产仍属于省自然资源厅。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00,131,92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393,940.62元,占总收入的88.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9,941,214.28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11.1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96,769.06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7,725,160.35元,下降1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713,762.00元,下降15.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9,415,085.18元,下降8.61%;经营收入减少28,654,775.66元,下降1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8,462.49元,增长2.1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713,762.00元,下降15.81%的主要原因是:①信创项目2021年已基本实施完毕,本年预算大幅减少;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主要向基层倾斜,省本级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预算也减少;③“三调”工作已基本完成,预算也减少。事业收入减少9,415,085.18元,下降8.61%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项目、市场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减少。经营收入减少28,654,775.66元,下降100.00%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根据收入性质,将从市场招投标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事业收入核算。其他收入增加58,462.49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及利息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46,493,095.59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41,409.69元,占总支出的31.70%;项目支出646,451,685.90元,占总支出的68.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2,924,562.70元,下降11.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514,132.39元,增长27.39%;项目支出减少159,781,454.60元,下降19.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27,657,240.49元,下降10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变化。基本支出增加64,514,132.39元,增长27.39%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不允许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和相关公用经费,本年度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前年度在项目中列支,今年全部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59,781,454.60元,下降19.82%的主要原因是,信创项目2021年已基本实施完毕、“三调”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年支出大幅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主要向基层倾斜,省本级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支出也减少。经营支出减少27,657,240.49元,下降100.00%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要求,不列入经营支出,列入事业支出核算,支出也对应列事业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041,409.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023,664.66元,占基本支出的86.00%,人均支出234,780.4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017,745.03元,占基本支出的14.00%,人均支出38,232.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451,685.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6,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项目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393,940.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5%。与上年相比减少124,059,164.78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因信创项目2021年已基本实施完毕、“三调”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年支出大幅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主要向基层倾斜,省本级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支出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0,5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云南省情地图编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37,64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自然科学研究、云南省智慧自然资源建设前期工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智慧自然资源建设方案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12,29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人员离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省本级城乡统筹转户工作产生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40,134,6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勘查、基础测绘、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0,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1,648,44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6%。主要用于德钦县县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技术论证、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专业与普适性监测预警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中心建设、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能力建设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7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0,674.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7,899.0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7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0,674.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87,899.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横向和纵向公务活动主要采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交流方式,减少出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开支,特别因公出国经费,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2,929.70元,下降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417.70元,下降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12.00元,下降80.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横向和纵向公务活动主要采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交流方式,减少出行和现场交流;三是事业单位受疫情影响,外出工作任务、车辆使用减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8辆。主要用于到州市县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检查、调研、测绘地质调查等项目探勘、验收、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部来滇调研、国际旅游交易会对口接待、宁夏自然资源厅来滇考察、自然资源部开展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评估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6,885.39元,增加64,830.7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工作任务增加,车辆使用较频繁、油价上涨、车辆老化、新增1辆公务用车等因素影响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二是中央及省赋予我厅的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省级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水电费、办公费较上年增加。省自然资源厅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省水资源调查事务中心(参公)等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产生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车辆运行维护、租赁、劳务、物业管理、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资产总额1,362,353,321.66元,其中,流动资产775,649,517.76元,固定资产413,412,293.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745,250.00元,无形资产161,173,241.35元,其他资产373,018.7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581,620.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07,174.30元。未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2,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16项,账面原值22,010,668.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132.00元;出租房屋1,600.84平方米,账面原值11,356,9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1,807.51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826,55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51,398.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11,397.7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763,762.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545,612.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中介绍我厅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在编实有车辆比车辆编制数多3辆的原因是:2016年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将超编3辆车辆交由省公车平台使用管理,资产仍归我厅名下,使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如保险、车船使用税等一切费用由公车平台承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是指: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决算公开附表

   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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