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8 14:36:27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省自然资源厅行使不动产登记职能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协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针对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作风制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多次深入巧家县、鲁甸县、剑川县、祥云县、香格里拉市等县(市、区),明察暗访不动产登记大厅,调研已化解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是否办理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等民生实事相关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和要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

2.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难点和堵点,分别到昆明市、昭通市等6个州市调研督导,实地研究解决方案,加强部门协调,切实推进化解“问题小区”。截至12月底,摸排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780个,涉及143.98万户,已化解小区3755个,涉及约141.84万户,按小区化解率为99.34%,按户化解率为98.51%。

3.高效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林权登记成果整县整合省级试点工作,实地调研指导景谷县并参与项目验收。结合试点成效,多次参与“云南省林权登记制度与登记成果应用研究”专题研讨,提出可行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4.全力全速推进项目收尾工作。制定《关于克期完成项目收尾的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清单,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中心原开展的收尾项目今年还剩7个,截至目前,施甸链子桥公路、丹达河电站、百色水库项目收费,及武定县占补平衡项目等4个项目收尾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收款405.24万元,其中武定县占补平衡项目结余资金及尾款392.3319万元已上缴财政。其余3个项目基本完成,峨山县占补平衡项目已完成结算工作;沪昆铁路登记发证项目已和用地单位签订协议,已开票待收款;磨思高速公路已开票待收款,正在积极协调,预计12月底完成。

5.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参与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推广工作,推动全省各地登记平台与省级平台金融机构接口互联互通,实现线上查询结果、自动使用电子签章,营商环境更为优化,大幅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感和满意度。

6.加强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发行管理。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管理;二是完成2022年印制任务,共印制不动产权证书150.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7万份。截至12月底,全省累计印制不动产权证书872.36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85.3万份。全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07.5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39.61万份。三是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为明年证书采购招标做好前期工作。

7.抓好信息统计报送和数据分析运用工作。组织各州市按要求进行半月报、月报,统计汇总,按时报送自然资源部。及时统计更新全省不动产登记各类数据,并对数据对比分析,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为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和目标导向。

8.做好微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积极维护好“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及时推送信息、跟踪管理、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联通云南“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端口,在线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查询证明验真等服务功能,助推全省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便民利民。截至12月底,微信服务公众号总关注量为33623人,共推文427篇,回复网民留言3126条,共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查询92145次,提供“云南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业务办理查询共计44280次。

9.扎实做好报国务院单选项目审查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主动靠前服务,共协助厅完成报国务院审批的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报件64个,用地总规模19861.541公顷,全力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要素保障。

10.配合做好专项调研指导工作。选派人员参与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开展的烂尾楼清理整治调研督导、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进一步解决我省发展的堵点、热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一是财务管理规范有效,做好年度预决算工作,完成并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认真执行本年度部门预算,年初批复2022年预算支出为710.81万元,9月追加预算15.56万元,合计726.37万元,截至12月底,已支出570.63万元,执行进度为78.56%;认真做好2023年393.2441万元的部门预算和367.34万元的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切实保障职工福利待遇,做好18名在职、6名新进、2名退休、2名转正、6名岗位晋升人员的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等各类福利待遇的核算、申报、缴纳、变更工作;三是做好资产购置及管理工作,按照年度预算额度和采购标准程序,规范购置总价值23.4326万元的办公设备,报废了38项原价值17.1715元的资产,划转处置厅机关使用的292项原价值125.2674万元固定资产,完成中心自用116项固定资产盘点及条码粘贴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同时按程序做好2处对外出租房屋的出租及后续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公车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厅机关车辆管理新规定,充分利用公务用车平台规范开展用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安全合规、高效运转。五是做好中心纳入财政保障体制前期工作,多次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银行协调对接,完善各类基础信息,申请新开零余额户1个、专户2个,同时做实做细2023年预算,为中心明年转入财政保障体制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科、建设用地科、信息数据科、权属登记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相关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批复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即(附表4-附表10)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11173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47941.61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95.6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793.79元,占总收入的4.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897.85元,下降5.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78205.61元,增长1.36%;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35103.46元,下降62.26%。主要原因是2017年以后中心只负责不动产登记和重大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协调、咨询服务等公益性工作,不再承担重点工程用地保障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没有了技术服务费的收入,导致事业收入减少,现在的事业性收入也是2017年以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尾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2983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839.4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50462.13元,增长5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50462.13元,增长57.22%;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中心新招聘6名工作人员相应经费增加较多,且2022年我中心大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报废标准申请购买新的固定资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29839.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42187.11元,占基本支出的5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7652.31元,占基本支出的4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2年经费保障方式为自收自支,未使用财政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中心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未使用财政资金列支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我中心经费来源均为自收自支,未使用财政资金列支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我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7692948.59元,其中,流动资产82842032.84元,固定资产1485091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9151.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389.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1717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40元;出租房屋602.36平方米,账面原值6450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0080.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0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省自然资源厅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中心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2.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3.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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