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至3月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一期)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培训会,邀请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副主任高利民、杨强,评审处处长李剑、原处长汪汉雨(退休),科技处处长张明燕进行专题授课。

会上,高利民、李剑分别围绕《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解读。杨强、汪汉雨、张明燕分别以“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及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审查有关要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实务中审查重点及关键问题把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水工环规程的合理把握”为题,详细讲解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和工业指标论证、勘查程度、水工环等评审工作要点。
会议强调,评审专家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依规评审资源储量报告;要坚持廉洁评审,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评审效率和评审结果的可靠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评审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抓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培训内容,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质量,提升评审矿产资源储量的可信度。二要严格遵守《云南省自然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中划定的基准线,确保储量评审工作更加有效服务于矿政管理工作,为云南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矿产资源基础。
厅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评审机构工作人员,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