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0:13:08 【字体:

尊敬的刘晓燕、张永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普洱现代物流园区的建议》(第611号),交由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宁洱县火车货运站以东(金鸡片区)232亩土地即为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用地,该地块已纳入宁洱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用地相关政策文件,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产业用地征转报批应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后按城镇批次用地组卷报批。

该地块已纳入宁洱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目前该次成片开发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程序进行方案报批工作,于4月21日通过省级专家会议审查,5月4日取得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意见,5月10日取得普洱市政府请示文件,并计划本月内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自然资源厅届时将组织加快方案审查论证工作,尽快完成省级审查后报送省政府审批。

二、工作建议

(一)做细做实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待取得该次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后,即可将现代物流园区232亩土地纳入城镇建设批次用地后进行组卷报批。土地报批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多项前置工作,如林地手续、耕地占补平衡、征地前期工作、社保费用缴纳等,前期的任何一项工作滞后或不实不细,都将影响到后续用地报批工作。建议宁洱县提前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做细做实用地报批前置各项基础工作。

(二)积极争取纳入省级重大项目。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后,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用地审批效能等方面强化保障,过程中重点跟踪、加强调度、靠前指导,优先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建议宁洱县统筹发改部门积极申请将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同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配合做好重大项目有关申报核实工作。

下步工作中,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强化靠前指导服务,常态化开展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坚持集中会审、以审代训、跟踪跟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服务;同时,进一步督促普洱市、宁洱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快用地组卷报批,提高报件质量,上下协同、合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争取早日取得用地批复。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 伏霄峰,0871-657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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