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0:18:38 【字体:

尊敬的杨俊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的建议》(第34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国有建设用地报批,优化审批、规范流程、强化指导”的建议,一是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政府“四个一”的要求,启动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成立“土地要素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专班、简化流程完善联合会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2023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2022年土地要素“百日攻坚”经验成效,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继续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承诺制、允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账承诺、占补平衡指标不受欠账归还影响、适度解除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限制、强化现行用地办理保障开工等政策措施,确保做到“报地必服务、组卷必指导、审查必高效、受理必办结”,实现全省用地报件“两个清零”攻坚目标、确保各地重大项目应报尽报、能批全批、力促攻坚效能提档、效益提质、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二是结合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规定及用地报件审查要求,全面修订《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各地用地报件组卷报批要件资料、审查要点、审查标准,切实提升报批质效。针对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出台用地保障相关政策的情况,对《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指引》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力度。把落实进度作为关键抓手,严格落实重点项目“一书一会一函”的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在整个土地要素保障调度上,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三是坚持以审代训,提升业务水平。打破传统开班“听讲”的培训方式,分批次集中各州(市)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到省“百日攻坚”办公室参与全省用地报件审查,指导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审查重点,提高组卷过程中堵点、难点的辨解能力,切实解决基层组卷慢、质量低的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已累计安排5个州(市)77名业务骨干参加以审带训“实战”,培育出一批州(市)业务带头人。

二、针对“用地报批范围和实际用地不一致问题”的建议,县(市、区)对上报的坐标进行核实,确因坐标转换造成报批位置和实际用地位置偏移,一是符合调整条件的,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与自然资源部对接,向自然资源部申请修改备案坐标。二是因自身原因造成批东建西或超出批复用地范围,不符合调整条件的,建议采取撤销批复重新报批或补充报批的方式处理。

三、针对“因规划等原因导致地块无法使用问题”的建议,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销和调整工作实施细则》,各地可按《细则》规定申请调整用地。二是将实际需报批的地块与原批准无法使用的地块进行置换,存在用地规划用途、布局,报批资金标准和渠道等不用,涉及被征地群众利益、各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分析。三是建议完善、科学合理安排,根据要求报批土地。

四、针对“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问题”的建议,一是省自然资源厅已经针对此类问题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请自然资源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此类项目用地顺利报批。二是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在村庄规划中布局,纳入村庄建设边界,符合条件的按村庄批次用地予以保障,支持盘活存量等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三是建议将此类项目的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正在编制的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系统,为后期的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 赵丽娜,0871-6574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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