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黄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积极作为推动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02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一)关于用地规模的有关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集约节约用地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落实相关要求,提高城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开发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大环境下,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云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磨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已完成,形成21.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成果,划定倍数达7.92倍,远高于全省1.3倍和西双版纳州1.45倍划定要求,已给予磨憨全省最大程度倾斜支持。
(二)关于计划指标管理的有关背景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8号)规定,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重大项目清单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由部统一确认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均使用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指标;另外,针对脱贫县,自然资源部每年安排600亩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勐腊县符合该项指标使用条件。
二、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属地将符合条件的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项目争取纳入重大项目清单,依法依规报批后由部配置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二是建议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将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三是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计划指标管理,针对符合使用脱贫攻坚计划指标的项目,在用地报批时可优先安排使用脱贫攻坚计划指标。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 宋健,1831389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