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6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1:22:58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申琼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金沙江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的建议》(第13010618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积极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工作。在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区域协调发展、主体功能区、新型城镇化等战略布局和“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上位规划要求,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确定了县域主体功能定位。为保障金沙江峡谷区域生态功能,优化主体功能区划,将金沙江沿线生态功能重要的相关14个县(市、区)(德钦县、维西县、香格里拉市、玉龙县、宁蒗县、永胜县、大姚县、永仁县、东川区、永善县、大关县、盐津县、绥江县)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鼓励符合条件的生态移民迁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村庄搬迁整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在编制过程中,规划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在充分论证并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审议后,报送国务院审批。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部署,以及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要求,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为金沙江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发展提供规划依据。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金沙江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移民搬迁等项目规划保障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规划局 张再羽,6574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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