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1:23:44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胡丽芬(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速集中式光伏指标审批,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29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保障新能源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

二、不断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今年以来,为依法依规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土地要素保障支撑作用,切实解决新能源项目用地报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新能源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全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用地审批效能改革,提升审批效率。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强化效能革命意识,抓好审批效能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用地审批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能,高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规定“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经多次与自然资源部主管司局对接,明确新增建设光伏项目不得占用耕地。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杨淑婧,0871-65747327)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