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刘丽(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民族艺术赋能乡村振兴的提案》(第13010197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等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安排部署,以及“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的定位要求,高位统筹并积极指导全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乡村规划促进乡村振兴。
一、组织“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一是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需要编制的12370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来,共计10万余名公职人员回乡参与规划,其中不乏从事民族文化和艺术工作人员,各方建言献策带动了乡村人才资源的建设,拓宽了发展思路,有效促进以民族、文化、艺术等多方面赋能乡村振兴。
二是根据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正式启用的云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对我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核审批,已有1586个规划成果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经审批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将为相关村庄民族艺术建设项目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二、将文化传承与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内容
一是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2月28日印发了《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订版》,针对我省民族文化丰富的特点,要求对村庄历史文化进行详细梳理,包括历史脉络、文化背景、民俗风情、民族特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情况。通过科学规划,统筹村庄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将民族文化、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向村庄流动,增强村庄发展活力。
二是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中要求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必须配置包括文化站、文化传习所、文化传习馆在内的文体设施,且文化站等建筑面积不宜低于50平方米。
三是在“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章节中要求落实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空间位置和保护要求。突出云南省多民族文化特色,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同时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将历史文化保护线及其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从空间层面推动村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保障民族艺术赋能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发展。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坚持规划引领作用,发挥好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要素保障职能,积极指导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全面推动民族艺术等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规划局 杨正煜,1509653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