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2:24 【字体:

省水利厅:

按照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打好打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持久战”的提案》(第049号)涉及我厅的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专项规划编制报批

2022年10月14日,云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认定并正式启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涉湖州(市)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九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九湖专项规划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参考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从有利于湖泊保护的角度出发,落实湖泊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五字方略,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国土开发强度等规划指标,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截至目前,九湖专项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其中: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滇池、异龙湖、泸沽湖专项规划已通过省规委办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联合审查,下步拟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程海、洱海、阳宗海专项规划下步按程序拟组织相关审查。

二、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确权工作

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0〕24号),对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编制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云自然资确权〔2021〕473号),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部署,对中央、省级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湿地、草地、荒地、滩涂等全部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经完成滇池、洱海、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及入库,待有关部门明确代理行使主体后,依法有序开展登记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规划局 袁杨,0871-657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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