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1-10 14:50:34 【字体:

省林草局: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三江并流区域国家公园建设的提案》(第293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支持“三江并流”区域相关国家公园建设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全省国家公园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对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设立方案、范围和管控分区进行专题研究,为我省国家公园创建提供行业支撑。在《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围绕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谋划自然保护地体系空间布局,衔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提出全省拟构建国家公园4处(分别为香格里拉、亚洲象、高黎贡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其中香格里拉和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位于“三江并流”区域)并列入2035年的规划目标,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

(二)提供统一“三调”底图底数。积极支持我省香格里拉、高黎贡山等国家公园申建工作,及时提供统一的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作为确定和优化国家公园范围的底图底数支撑,保障国家公园建设成果能够顺利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叠加到“一张图”上,为国家公园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打好基础。

(三)协调处置国家公园内矿业权。一是以指导帮助迪庆州化解国家公园内矿业权矛盾冲突为契机,开展矿业权退出各级各类保护地(区)试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进行区域所涉矿业权从保护地退出工作。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指导迪庆州人民政府按照“依法依规、一矿一策、分类处置”原则,科学完善香格里拉国家公园矿业权处置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强调要与矿业权人加强沟通协商,积极促成补偿事宜能够达成共识,采取差别化处置办法,补偿事宜能够与矿业权人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具体的补偿协议,明确工作时间表、线路图;若补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可签订框架性协议,明确表示业主“同意退出”,则可以先保留业主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后续逐步落实退出补偿机制,使区域内矿业权得到稳妥处置,协调解决国家公园内矿权矛盾,有效推进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建设。

(四)完成国家公园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自然资源部总体安排部署下,我厅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推进落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会同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数据分析与处理、工作底图编制、登记单元预划、通告发布、内业调查、关联信息、调查成果核实与外业调查、调查成果上图和入库以及专题图件编制等全部主体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试点经验。

二、强化“三江并流”区域的空间管控

(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5月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基础上有效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根据“三线”划定优先序和划定规则,划定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做到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并将划定成果落实到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作为实施规划用途管制和空间管控的重要约束,2022年10月14日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作为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万平方公里,将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等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脆弱、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空间优先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作为我省重要生态功能区,遗产地16706.50平方公里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约占区域总面积的95%,其中白马—梅里雪山片区、普达措国家公园等核心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空间管控及保护。

(二)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研究起草了我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审批管理,实行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管理并细化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目录,严格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程序,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有效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建设。目前,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将文件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待通过审核后印发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加快构建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功能分区。

(二)充分发挥“三区三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底线作用,聚焦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在国家公园建设工作中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三)继续做好国家公园区域内矿业权处置工作,探索研究协调处置及退出补偿机制。

(四)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加强与林草部门的森林、草原、湿地、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林草重点工程项目数据的衔接,推进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为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数字化、信息化支撑。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茸竹玛,0871-6574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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