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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写信者 何**
写信时间 2023-04-18 16:17:00
来信内容 请问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多证合一”改革以来,是否存在2019年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续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何同志:

您的政策咨询已收悉,针对咨询内容“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6月30日前,原用地规划许可及用地批准可按原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报件或补件。2020年8月31日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完成审批的,做退件处理。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批准等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组织报件。您咨询的2019年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情况,如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理解、支持。

回复时间 2023-04-23 10:09: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开情况 用户公开 办结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