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写信者 | 陈** | ||||
写信时间 | 2023-05-03 07:27:00 | ||||
来信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加油站批文已经有好几年了,但土地一直没有落实,经过几年努力,现在终于在村庄规划范围之内了,不知道应该怎么来报批土地手续,望指引一下报批程序,谢谢! | ||||
回复情况 | |||||
回复内容 | 陈同志: 因您咨询内容未明确项目具体情况,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如建设项目用地已纳入村庄规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中: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涉及具体项目在用地报批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建议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细节问题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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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5-08 09:27: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