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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写信者 于**
写信时间 2023-08-03 15:21:00
来信内容 批发零售用地是否可以建设“茶窖”;“茶窖”是指用于储藏和批发茶叶的物业。如果不能,请问应当建立在什么用途的土地上?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于先生:

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零售商业用地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项目建设应当符合用地分类标准要求及功能设置,关于“茶窖”的设置应在具体建设方案中确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理解、支持。

回复时间 2023-08-08 17:43: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开情况 用户公开 办结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