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30号)相关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拟撤销《关于协议出让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勐桥采选厂大坡铁矿837米标高以下铁矿普查探矿权有关事宜的批复》(云自然资矿管〔2021〕129号)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批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勐桥采选厂大坡铁矿837米标高以下铁矿普查
勘查矿种:铁矿
地理位置: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
勘查范围:面积0.4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附后
受让人: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02181119934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四角田村
二、撤销集体决策政策依据
该事项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30号)规定的“矿产资源管理重要审批事项经集体决策予以通过,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不予通过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及时回复申请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厅党组或厅务会集体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对原来的集体决定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必须重新按程序进行集体决策”情形。
三、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6日(10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方式:0871-65747160
四、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