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15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2〕700号)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15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估审查,并于2023年3月29日将经选拔入库储备的6个项目进行了公告。因红河州成功申报2023年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库储备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办便笺〔2023〕246号),已入库的“红河州红河流域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出库,由“丽江老君山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地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递补入库。
特此公告。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