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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介绍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进展。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从办案效果看,6年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804万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13.6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99.1万千克,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58亿元。此次是“两高”首次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题联合发布案例。与以往不同,本次案例列出“检察监督”“法院裁判”模块,在突出不同诉讼环节法检作用的发挥、便于社会公众全面清晰解读案例的同时,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本期摘编其中两起案例,以供参考。
及时履行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职责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18日,某房地产公司竞拍到湖南省龙山县一宗686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公司与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月15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金共计2.3亿元,分别在2018年2月、2019年1月前缴纳1.3亿元、1亿元,未按时缴纳的违约金标准为日均1‰。某房地产公司按期足额缴纳第一笔款后,第二笔款到期仅缴纳4500万元,之后分五次陆续缴清欠缴的本金5500万元,由此产生违约金341.6万元未缴。龙山县自然资源局遂于2020年12月21日向某房地产公司下达《催缴告知书》,要求该公司15日内缴齐上述违约金,逾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后,该公司仍未缴纳,该局亦未向法院提出申请。该局存在怠于履行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职责的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
检察监督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龙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于2021年8月31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将违约金收缴到位,并告知两个月履职期限。该局逾期未书面回复亦未收缴。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花垣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龙山县、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一审行政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遂将案件移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同年11月17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收缴涉案违约金341.6万元的职责。
法院裁判
花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及时与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和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沟通,努力做督促协调工作,促使该局于2021年11月18日收齐了某房地产公司欠缴的涉案违约金,并提交了收款凭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遂以行政公益诉求已全部实现为由,决定撤回起诉。花垣县人民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准予撤诉。
典型意义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企业欠缴会严重影响国家对收入的管理支配,损害市场和社会诚信体系。针对该领域突出问题,如何以较少成本实现最大效益,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案土地出让违约金得以足额收取,国家利益得以充分保障,离不开法院和检察院相互配合。对某房地产公司拖欠的巨额违约金,作为合同相对人和履责机关的自然资源部门,经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人民法院积极协调、释法说理等,最终认清问题并切实履责,维护了社会诚信体系和行政协议的严肃性。同时,将多元协调机制融入行政公益诉讼活动全过程,也是各参与机关明晰职责、保护公益、正确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有力体现。
乡镇政府应积极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赵楼村将该村一处面积为17313.4平方米的土地承包给某文化传媒公司经营游乐园。该公司先后建造旋转小火车、海盗船等游乐设施项目20余个,临时营业房2间,并硬化部分地面,所占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2022年2月,检察机关发现此线索后,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破坏了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三义寨乡人民政府(以下称三义寨乡政府)存在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职责不到位的情形。
检察监督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义寨乡政府立案调查,于2022年2月14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拆除某文化传媒公司建设的所有设施并复耕复垦。三义寨乡政府于同年3月回复称已按照检察建议整改完毕。检察机关于同年5月组织“回头看”时,发现涉案娱乐设施未全部拆除,经进一步督促被当场拆除,但同年11月再次跟进监督时,又发现部分设施恢复投入使用,公共利益持续被侵害。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遂以三义寨乡政府为被告,于同年11月22日向兰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职,督促该公司及时拆除所有娱乐设施,完成基本农田复垦。
法院裁判
兰考县人民法院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针对诉辩双方争议的现场所剩设施是否影响耕种、三义寨乡政府是否完全履职问题,法院、检察院和行政机关于2022年12月庭审后共同派人勘验现场,发现涉案基本农田里种植绿化树木,树木之间仍有娱乐设施。法院最终支持了检察机关有关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而绿化树木、非农设施不能占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深冬不利于复垦,判决责令三义寨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督促某文化传媒公司完成复垦。其后,三义寨乡政府于2023年3月向法院报告剩余设施已拆除,所占基本农田已完成复垦,经法检两院再次联合勘察现场,情况属实。
典型意义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当前基本国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但非法占地情形仍时有发生。本案中,检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不放,从发现问题,到提出检察建议、组织“回头看”和跟进监督,防范了虚假整改、反弹回潮;人民法院辨法析理,针对争议问题组织了多环节现场勘验,充分考虑了诉求本身和判决可执行因素,确保整改到位、恢复到位,有助于扩大社会影响,对有关单位、非法占地者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耕地资源保护事关千家万户,司法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发挥监督作用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