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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视频培训会召开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07-01 09:19:41 【字体:

6月2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视频培训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云南省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方案》,邀请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专家从调查评估对象、主要任务、工作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数据填报与评估方法、评估成果提交6个方面,对业务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技术培训。

会议指出,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常态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既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资源开发利用、助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摸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家底,更好地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同时,促进矿产资源科学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会议强调,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功在当下、利在千秋。严控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是“生命线”,必须多措并举督促指导矿业权人如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信息,加强对公示公开数据的质量管理。科学开展评估和合理应用结果是“关键帧”,必须采用极差标准化法评估矿山“三率”提高情况,形成评估值,并根据划定档次分别给予倾斜支持或进行通报整改。

会议要求,坚持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更好地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预期成效。一要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全力克服时间紧、任务新、技术要求高等难题,务求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加强指导,做好支撑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信息化支撑与保障,推动调查评估成果质效齐升。三要紧盯节点,按时保质完成。各县(市、区)评估结果要于9月30日前上报州(市),州(市)调查评估数据、调查评估总结报告、调查评估结果要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级。四是奖惩并济,激发工作动力。制定并细化激励约束政策措施,确保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永葆“生命力”。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下步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执行到位”的行动力投身实际工作,以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助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

会议在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48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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