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省开发区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在提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同时,更好支持其规划建设,11月6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会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商务厅召开全省开发区规划及用地保障培训会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乔贵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陇玉出席会议。
会议聚焦当前我省开发区规划及用地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规划体系建设与政策协同、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用地报批及规划许可“全流程”管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等方面,对症下药系统解读政策要求,量体裁衣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开发区是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一体推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三大经济”发展,是实现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路径。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大文章,共建沿边开放新高地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重要示范区,开发区重任在肩,各地各部门责无旁贷。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树牢节约集约理念,稳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以更加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更为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支撑好、服务好开发区规划建设。
会议要求,认真领会本次培训内容,学以致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一要全力推进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编制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二要按照实用管用、简单易行原则,因地制宜加快完成开发区详细规划编制,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三要切实做好开发区审核目录公告修订,持续规范开发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依法依规推动园区项目落地。四要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用地清查,开展园区用地专项治理,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部门和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新申报设立省级产业园区(省级特色产业园区)有关负责人、相关技术单位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