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向我厅提交了《富源县泰新经贸有限公司普柏煤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4〕087号),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经2024年11月1日第十一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富源县泰新经贸有限公司普柏煤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4〕087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