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06-06 18:00:32 【字体:

2023年1月3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3〕1号),因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已于2023年7月26日废止,并与《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部分规定不相符,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决定自2024年5月30日起废止《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3〕1号)

 

附件:《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3〕1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6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