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保障耕地安全,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云南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