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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发布时间:2025-05-07 09:27:30 【字体:

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提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整体水平,充分展示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优秀规划成果,激发行业创新活力,调动全省规划行业和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决定开展2025年云南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及范围

(一)评选组织

本次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选由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组织,设置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由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予以公布并颁发奖状。

(二)评选范围及类别

1.总体规划类:含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暂不申报);总体城市设计;

2.详细规划类:“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专项规划类:涉及一定领域、一定区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专项规划。具体包含重点区域(流域)、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鼓励交通、能源、水利等相关行业的空间类专项规划参加评选;

4.规划管理类:含制度机制、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管理实践、规划实施监督;

5.规划信息化与技术创新类:含信息平台建设、全周期数字化应用;

6.规划基础理论研究类:含规划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近3年未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被实施信用惩戒。

2.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战略部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政策,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涉及标准化技术研究的项目除外)。

3.申报成果应按规定程序验收或审查批准,经过一定时间检验并获得实施成效。

4.申报单位须为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会员单位(政府及组成部门除外)。总体规划类、详细规划类成果申报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资质。

5.每家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各类评优的成果数量:常务理事单位不超过12个,理事单位不超过10个,一般会员不超过6个。

6.不接受个人会员单独申报。

(二)成果要求

1.成果编制要求

把解决国土空间规划重点编制需求、行业发展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创新贡献作为首要指标,将推动行业发展的引领性、创新突破的示范性及推广应用的实效性等作为重要指标。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类成果着重考察规划理念、政策属性、技术方法、实施成效;规划管理类成果着重考察对规划管理的支撑性、创新性、实施成效;规划信息化建设与技术创新类成果着重考察技术创新性、对技术难点的攻克能力、可拓展性、信息化运用成效;基础理论研究类成果着重考察科学性、创新性、实施成效。

2.成果认定要求

(1)总体规划类成果需提供正式批复文件和经批准的规划文本,总体城市设计需提供相应层级规委会审议文件。

(2)详细规划类(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村庄规划)成果需提供正式批复文件和经批准的规划文本。

(3)专项规划类成果需提供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出具的正式批复文件和经批准的规划文本。

(4)规划管理类成果需提供应用证明文件。其中技术标准类应附发布实施文件,政策法规类需提供应用证明,实施监督类成果须有主管部门验收意见等。

(5)信息化类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完成验收并实际运行半年以上,“一张图”系统需提供验收报告和运行日志,监测评估平台应附应用效果证明。所有系统需通过网络安全检测。

(6)规划基础理论研究类成果需提供结题验收证明或发表出版证明。其中规划理论研究成果应附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学科建设成果需提供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人才培养成果须有培养方案和实施效果证明。

(三)推荐要求

1.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参评成果的申报工作,按要求统一填写申报信息,经本单位公示后,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择优推荐,报学会评选。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负责,参评成果须经第一完成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凡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选。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排序第一的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人员。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向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时,应提供联合单位的授权证明。

4.总成果申报时,其核心关键研究子成果应一起申报,不得另行申报。其他子成果如需单独申报时,需征得总成果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书面同意,总成果申报时,应扣除单独申报的子成果。

(四)其他要求

1.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已在历届省级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中申报的成果不得再行申报。

2.设有密级的申报成果,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对其脱密后再申报,确保申报成果内容不涉密。

3.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一般项目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家,完成人不超过15人,由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完成人不超过25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中,编制组织单位的人员不超过5人。

4.项目完成人必须与成果二维码人员一致。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四)项目实施证明材料(信息化项目提供实施照片);

(五)规划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集,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部门审查意见汇总表、公众参与情况报告等附件材料。

(六)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七)诚信承诺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方式提供,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云南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申报表》(附件1)。

(二)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完成单位内部公示。

(三)州(市)级及以下项目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州(市)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省级项目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四)申报材料报送至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评优活动原则上面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会员,鼓励规划技术单位积极加入学会,便于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如全国层面开展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将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选报送。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绍春 杨晨 0871-63368326

学会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源小区2幢3单元102室

 

附件:1.2025年云南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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