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05-30 16:43:00 【字体:

施忠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硅石矿开发利用的建议》(第0167号)交我们分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专题研究确定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该建议的主办、协办处室,同时主办处室加强与厅相关处室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沟通协调,掌握建议内容中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并于5月27日与您就相关建议开展了面商。在答复办理过程中,厅分管领导对答复意见亲自把关,确保答复及时、情况准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映的“目前,峨山乃至玉溪市均没有硅石矿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尚未布局建设有机硅、多晶硅、单晶硅、硅片等硅产业项目,硅产业开发利用方面市场仍属空白,需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形成全链条的开发利用体系”问题,经核实,“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在峨山县境内部署找矿项目3个(铁矿普查项目2个、铜钴矿普查项目1个),投入省级财政资金710.49万元,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玉溪市财政资金在峨山县境内部署找矿项目2个(硅石矿普查项目1个、铜钴矿调查评价项目1个),共投入市级财政资金778.55万元,探明硅石矿推断资源量2.6亿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将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硅矿开发纳入省级‘十五五’规划及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并指导峨山县做好开发利用工作,在产业布局、龙头企业引入方面给予支持”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峨山塔冲硅石矿普查属玉溪市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地方财政出资地质勘查有关要求,下步将进一步核实财政资金来源、项目评审意见及新增资源量,按规定依法纳入云南省新一轮找矿行动成果统计。

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全省省、州(市)、县三级“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矿产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省自然资源厅将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指导玉溪市、峨山县统筹好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技术规程,将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硅石矿勘查项目纳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导后续矿业权合理设置。

三是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指导玉溪市、峨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产业政策的硅石类矿产资源矿业权做好出让及登记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李继斌 0871-6574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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