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写信者 | 赵** | ||||
| 写信时间 | 2025-04-26 19:24:00 | ||||
| 来信内容 | 在对需调整村庄规划的行政区进行规划调整时,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实施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应开展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但指南中所提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目前暂未在我省范围内全面启用。对于涉及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紧急且关乎民生安全的村庄规划调整,是否可以先行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调整,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正式启用后,再及时补充开展评估工作? | ||||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留言人: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如符合调整情形的均可按照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动态调整,无需先开展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二是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省厅拟于近期开展关于该项工作的培训,届时按照评估指南开展相关工作即可。三是对于涉及灾害预防等调整规划的,按照管理规则相关要求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调整即可。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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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4-29 09:09: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