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写信者 | 陈** | ||||
| 写信时间 | 2025-06-10 23:12:00 | ||||
| 来信内容 | 已报批未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哪些用途符合编制地块详细规划?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有证的住宅、商业、工业用地,如何保障依法依规建设,调整城镇开发边界? | ||||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留言人: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咨询的问题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及相关事项管理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5〕43号)中均有明确规定,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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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6-13 10:12: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