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写信者 | 李** | ||||
| 写信时间 | 2025-07-29 08:17:00 | ||||
| 来信内容 | 请问国土“三调”数据应以每年的变更数据为准还是以哪一年的数据为准? | ||||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留言人: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2年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在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因此,国土“三调”数据应以每年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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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8-01 10:17: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