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当前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巡查排查工作如何开展?一起来看。
一、切实扛牢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主体责任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密切关注汛情雨情,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按照常态化巡排查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全时段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确保将新发现的隐患风险及时纳入管控。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实抓细各项防范措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统筹做好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云地灾指办〔2025〕41号)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做好县城、重点集镇、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口密集区、临坡临崖临沟临水等重要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特别是针对暑期出行外来人员多、流动性强等特点,对旅游等热点地区加强山区道路沿线、景区景点、度假休闲场所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并结合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采取“关、停、封、转”等有效防范应对措施。
三、督促做好各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矿山领域和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按期组织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各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的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治,尽全力减轻灾害风险。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将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对造成损失的灾害提级督导。
四、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开展巡排查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加大对《云南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规定》宣传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积极调动当地群众,围绕房屋主体结构、房前屋后边坡、后山斜坡变形和周边沟道堵塞、水体变浑、断流等情况开展日常化巡排查。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可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线索征集热线电话,对发现的疑似隐患和风险,及时安排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后确属地质灾害隐患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五、全力做好巡排查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对乡(镇、街道)、工程施工及运营企业巡排查的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指导中心(站)要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有关要求,在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协调加强专家力量,配合当地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避险转移、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