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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Ⅱ级提示性预警
来源:“云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8-14 17:39:26 【字体: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气象局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继续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Ⅱ级提示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大理白族自治州西部和北部、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保山市北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北部、临沧市西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南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Ⅱ级(风险高),可能出现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等地质灾害,请注意防御。

2025年8月14日20:00~8月15日20:00,红河州绿春县,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怒江州福贡县,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临沧市镇康县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风险高;昆明市西南部,昭通市东部、中部,曲靖市东南部、西部,玉溪市北部和中部、西南部,保山市北部、南部,楚雄彝族自治州西北部、东部和南部,红河州北部、南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部、西南部,普洱市北部至东南部、西部,大理州北部至西部、东部,德宏州西北部,丽江市北部至西部、东部,怒江州大部,迪庆州大部,临沧市北部和东部、西南部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风险较高。

防御指南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加强区域地质灾害研判,确定重点防御区域及对象,督促指导区内值班值守工作,落实省级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要求。

2.关注当地雨情、水情变化,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必要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

3.做好地质灾害信息上报及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紧急通知时应立即暂停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及生产制造活动,服从现场指挥;接到撤离信息后应立即组织撤离,建立危险区警戒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返回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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