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第一次笔试公告
来源: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6-27 18:52:56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4〕518号)(以下简称“518号文”)有关规定,为确保申报遴选入库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评审能力,现将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择优遴选”原则,通过笔试考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掌握矿产资源储量规程规范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践经验等相关能力,评估其独立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业能力;严格准入门槛,确保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合规性。

二、笔试时间

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5:00至17:00,考生须提前30分钟抵达指定考场完成身份核验。

三、笔试地点

(一)地点:昆明金泉大酒店。

(二)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93号。

(三)考场分布:届时详见金泉大酒店水牌指引。

(四)交通指引:

地铁:乘坐2号线至交三桥站,C出口往东步行400米。

公交:乘坐23路、61路、71路至交三桥(北京路)站下车,往东步行470米。乘坐3路至交三桥(人民东路)站下车,往东步行500米。

四、参加人员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申报评审专业符合“518号文”规定的申请人,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五、考生须知

(一)证件要求

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携带物品

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

(三)禁止事项

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参考资料、纸张以及与考试有关的物品等均不得携带进入考场,由考务组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

六、特别提示

(一)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能离开考场。考试使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二)申报地热矿泉水水工环评审专业的,以及固体地质矿产水工环评审专业的,或同时申报上述2个评审专业的,统一参加水工环评审专业笔试。

(三)申报物探、化探,或同时申报上述2个评审专业的,统一参加物化探评审专业笔试。

(四)申报油气相关评审专业的,统一参加地质矿产(煤炭)评审专业笔试。云南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所属人员(含退休人员),申报地质矿产评审专业的,统一参加地质矿产(煤炭)评审专业笔试。

(五)申请人申请的每个评审专业或者上述(二)、(三)款规定的,仅能参加一次考试。申请人因工作安排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第一次)笔试的,或者申报2个评审专业不能同时考试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择机组织第二次笔试,第二次笔试时间另行公告。申请人均不参加或放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2次笔试机会,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申报2个评审专业的,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告的评审专业参加笔试。

(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笔试公告通过门户网站(https://dnr.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遴选入库评审专家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告,请申请人留意及时查看,查询通道:https://dnr.yn.gov.cn→[通知公告]专栏。

(九)笔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全程录音录像,有替考、舞弊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场内张贴或公告考试纪律。

(十)本次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747384(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

(二)监督举报电话:0871-65727443(厅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第一次笔试人员名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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