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矿局、省有色地质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新时期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2022年)》进行修订,并优化重建省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2022年)》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充分完善和发挥专家库专业特长与技术优势,合力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适应新时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咨询论证等各项工作,主要对几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一是专家库专业类别由原来的7类调整优化为9类,新增林草植被恢复、水土保持2类;二是优化专家库管理方式,明确了可根据工作需求委托有关单位承担日常管理、使用、培训、考核与评价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家抽取使用、专家履责考评等制度。修订后的《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二、重新组建专家库
根据修订后的专家库管理办法专业分类,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审核入库方式重新择优遴选专家组建专家库。完成组建后,原专家库停止使用。
(一)专家申报、推荐原则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热心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
2.熟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矿区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修复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踏勘工作,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工作配合度高、责任心强,积极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邀请,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服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专家工作的日常管理。
5.每位专家最多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类别两个专业方向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拟申请入库专家,在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附件表格填表说明的基础上,按新的专家库分类,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业绩经历,认真填写专家申请表(附件2),向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提交申请。
2.各推荐单位应按推荐原则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申报专业技术方向、履职能力等,并依据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计划(附件3),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4)后按时报送。
3.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拟入库专家,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纳入新组建的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进行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组织并支持具备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原则上各推荐单位应按照附件3名额分配和专业需求情况择优统一报送,其下属单位不再单独进行报送。
(二)附件3中未包含的有关单位,可依据自身情况直接推荐报送,原则上申报人员不超过3人。
(三)各推荐单位提供材料包括推荐专家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家申请表、个人职称证书、业绩证明。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并于2025年8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ynstxfc123@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若 0871-65747173 包从法 0871-68899335
附件:1.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