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娜、汪玲、杨丽梅、陆永新、熊有章、戴筠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的提案》(第1304062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主办处室负责人带头研究,加强与委员沟通协调,答复前与委员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反映文山州现有防治能力仍难以应对严峻复杂的防灾形势,实现从源头上降低风险、保障安全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是应对日益复杂气候条件的现实需要,是补齐基层防治短板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基层防范能力的现实需要。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以上情况客观真实。针对加大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的提案,省自然资源厅将联动属地政府、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尽最大努力支持文山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补齐基层防治短板的现实需求。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争取将文山州纳入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强化支持。目前文山州急需综合治理或工程治理的隐患点有33处,需投入约115047.42万元。建议从省级层面争取将文山州整体纳入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范围,加快对文山州威胁严重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审批,优先安排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文山州地质构造复杂,降雨充沛,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历年来,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时,文山州均在全省重点防范州(市)中。
一是“十四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581.73万元支持文山州开展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避险搬迁等,其中投入7913.86万元开展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026年下达文山州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302.4万元,其中,投入800.00万元支持文山州实施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富宁县曙光小学和板仑中心小学滑坡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治理工程);下达文山州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628.50万元,其中,文山市加州花园二期崩塌应急治理项目省级按决算金额的50%补助59.93万元。
二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除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外,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事项均为省与省以下共同事权,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2023年修订的《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及多级出资的工程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额度后,根据各州(市)防治任务和可用财力将全省分为4类地区,结合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实际,省级财政补助按50%给予资金支持,有力保障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稳妥扎实推进。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强向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符合《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施行的政策法规,积极会商省财政厅,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积极给予支持。同时,按照《云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指导帮助文山州做好项目谋划,落实项目储备,抓好项目执行,全力支持文山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关于“加大文山州避险搬迁安置支持力度。受今年三轮台风影响,文山州出现了一批工程治理难度大、风险性高,需要搬迁避让的隐患点。据统计,目前需要搬迁的隐患点有51处,涉及2291人,需投入7336万元,建议省级酌情安排文山州避险搬迁指标,并在搬迁用地、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帮助群众彻底摆脱地质灾害威胁。”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2025年7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积极争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同意支持我省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2992户,中央对每户补助7万元,省财政每户配套7万元。文山州1236户已纳入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已下达文山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4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6900.25万元,共10547.25万元。
一是根据省政府安排,我省将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动态推进机制,每年汛期后进行排查,由省级财政据实安排1—2亿元资金预算予以支持。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正积极研究制定全省地质灾害动态长效避险搬迁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议文山州就需搬迁避让的隐患点,组织专家论证核实是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并及时将隐患点信息录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按照“确需要搬、不得不搬、前期工作充分”的原则,及时开展拟搬迁群众意愿征集、安置点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待办法出台后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项目合规性、可行性、成熟度、实效性等原则,积极给予支持。
二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用地选址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等非耕地为原则。对受地形条件限制,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健全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帮扶政策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4号)有关规定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可视为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及我省共27个县(市、区),其中文山州涉及广南县、马关县。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的重大居民迁建工程确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完成补划任务的前提下,可申请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涉及占用耕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鼓励各地积极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支持各地将搬迁旧址地块按要求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复垦实施,腾退产出增减挂钩指标(包含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搬迁安置等用地需求。在满足本县用地需求的基础上,文山州各县的节余指标可在省内交易流转筹措资金。此外,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实施灾害避险搬迁、生态保护红线内现状建设用地退出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50%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补划入城镇开发边界,不计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核算。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不受指标产出来源限制,可等额折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文山州广南县、马关县产出的节余指标均可等额折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其余县实施灾害避险搬迁、生态保护红线内现状建设用地退出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50%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四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于2026年3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第十条“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规定,避险搬迁项目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基本生存条件的民生事业,符合该条款的用地保障导向。建议文山州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衔接,在“十五五”规划项目生成阶段,推动避险搬迁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自然资源部门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村庄规划优化等相关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搬迁用地需求。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加快出台全省地质灾害动态长效避险搬迁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动态推进机制建立。同时,积极做好避险搬迁要素保障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耕地保护、要素保障等工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应保尽保,按照“即报即审”的要求继续做好避险搬迁用地报件审查审批。
(三)关于“提升文山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能力。建议省级对文山州8个县(市)优先开展地质灾害精准化调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支持,同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更新调查,帮助准确掌握文山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变化。向国家争取在文山州设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的科研基地,开展针对性的成灾机理、监测预警、治理技术等研究,提高文山地质灾害科学防控能力。”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能力提升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科技赋能、精准防控,在风险双控、调查评价、科研支撑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风险双控的建设要求,选择重点地区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推动防控方式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2021年起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发灾频率、成灾损失、成灾类型等指标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实施双控试点项目,202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50个县。2026年已安排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2万元支持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项目。
二是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为基础,结合汛前、汛中、汛后“三查”资料、“今冬明春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专项排查”成果资料,2026年省级财政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4.72万元支持文山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准确掌握隐患动态变化。
三是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开展积极探索与部署。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联合昆明理工大学分别于2021年、2022年申报并相继获批“自然资源部高原山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高原山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技攻关提供了高水平平台支撑。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项目,根据文山州已部署双控试点项目推进情况,逐步开展文山州其余县(市)双控试点建设,切实提升风险区管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部高原山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和“云南省高原山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平台作用,积极支持文山州设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研基地,聚焦成灾机理、监测预警、治理技术等地质灾害防治关键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研项目申报实施。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兵,0871-6574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