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建议》(第083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厅党组部署安排,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持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省自然资源厅紧扣办理高质量要求,专题研究确定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该建议的主办、协办处室,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加强与有关单位和相关处室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及时、情况准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用地不能有效保障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威信县云双兴高级中学建设用地属于服务城镇发展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按照城镇批次的报批方式保障用地。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9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文件明确对符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批准发布的规划或支持政策中明确的项目,省委、省政府批准发布的规划或文件中明确的项目,以及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发布或认可的重大项目等”情形的,可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此外,也可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相关要求,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正向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等规划内容。
经核实,“昭通市威信县云双兴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可按照相关优化程序将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予以保障,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按程序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并统一更新后,可作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指导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从选址论证、材料组卷到报批审查全程跟踪协调,待满足用地上报条件后加快各环节办理,提升用地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鑫,0871-6574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