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要求,现就陈穗云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滇中城市群绿地空间布局 促进生态福祉公平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第13040769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厅党组专题研究确定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工作方法”,明确该提案由厅空间规划局负责办理,空间规划局认真组织研究落实提案情况,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对提案内容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情况,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总量约束与质量失衡并存的问题,二是关于空间分布与服务可达性不均的问题,三是建设模式与保障机制滞后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滇中城市群呈“六湖三江两山、山坝相间”的自然地理格局,全域国土空间80%以上为山地和丘陵,山体以西南部哀牢山、北部云岭—乌蒙山为代表,坝区资源占全省三分之二。作为云南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拥有全省58%的城镇人口、57%的城镇建设用地和75%的中等以上城市,近年来城市绿地覆盖率和绿地服务水平持续上升,但滇中地区区域广,地形地貌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部分城市和区域存在现状绿地空间分布不均,覆盖不全,立体绿化保障机制建设较为滞后的情况。目前,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均已获批,规划到2035年,滇中城市群共划定绿线7696.03公顷,城市群各类绿地空间布局趋于完善,服务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完善规划标准体系,筑牢生态福祉公平底线”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省自然资源厅已组织编制《滇中城市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于2025年8月24日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动态优化调整完善工作,将公园绿地、广场步行五分钟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绿道长度等涉及绿地空间均衡配置量化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助力推动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按照目前中央关于精简优化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不再单独开展编制《滇中城市群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6—2035年)》,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指导,将涉及绿地空间相关内容纳入滇中城市群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关于“构建差异化配置模式,实现供需精准匹配”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已批复实施的《滇中城市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对滇中城市群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出了分区分类的规划方案,通过统筹城市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强化城市生态“轴”“廊”构建,让城市建设“显山露水”,优化各类绿地布局。加强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保障城市水体的长治久清。下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相关建议,指导规划持续实施完善。
三是关于“创新空间利用模式,破解土地资源约束”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省自然资源厅支持滇中城市群相关地区探索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规定,创新空间利用模式,加强用地要素保障,完善立体绿化容积率折算奖励规则,调动立体绿化建设积极性。支持滇中相关地区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进一步保障城市绿化用地,破解绿地空间的土地资源约束。
四是关于“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强化长效推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与省级部门协同,加强“一张图”规划监督实施管理。依托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用好滇中地区各地各州(市)“一张图”,实现跨区域规划“一张图”监管。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精细化,实现规划全过程管理,增进规划、建设、治理三阶段的数据互通与动态更新,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结合评估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指导相关州(市)完善规划实施,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规划实施监测预警机制,对规划目标、任务出现偏差的,及时进行预警和干预。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文俊,0871-6574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