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向我厅提交了《泸水县外岩房锡钨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融矿矿评字〔2026〕第014号),2026年8月7日至8月21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2026年8月14日,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书面向评估机构提出异议;2026年8月17日,评估机构对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作出书面答复;2026年9月7日,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对评估机构的答复作出书面确认:“对评估机构《答复》表示认可,无异议,对评估报告不再提出异议,认可评估报告”。除收到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外,未收到其他社会公众提出异议。《泸水县外岩房锡钨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经2026年10月16日第23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1.《泸水县外岩房锡钨矿(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融矿矿评字〔2026〕第014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