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上部及深部采矿权(协议出让)价值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26〕第032号),2026年9月1日至9月14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
1.《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矿一号井上部及深部采矿权(协议出让)价值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26〕第032号)摘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16日